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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兴的“约租车”不能走垄断老路

2014-09-29 来源:大河车网

    目前,作为特殊形式的出租车,约租车将在广州面世,计划投放2950台车。与普通“巡游”出租车不同,约租车只接待预约,不沿路揽客,且采用中高档车型,提供差异化服务。市民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,却无需担心叫不到车。约租车的经营主体为企业,车辆由企业自营,司机为企业员工,政府职责侧重于为企业搭建平台和做好服务监管。

 

    这是一种全新形式的城市出租车,既有利于缓解“打车难”的问题,也能够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,还可以有效降低巡游服务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无效行驶等问题,有助于交通治理和环境保护。因此,约租车服务在许多国家的大城市出租车中,都占据了主导地位,譬如美国纽约,目前有普通出租车1.33万辆,约租车则高达3.98万辆,是前者的3倍。

 

    但是,“全新”不能仅仅体现在营运方式和市场定位差异上,还必须体现在出租车管理体制上。现行的普通“巡游”出租车管理体制,早已遭到普遍诟病,“富了公司,亏了国家,苦了司机,坑了百姓”,这句形象概括出租车管理体制弊病的话,人们已是耳熟能详。出租车公司利用政府赋予的特许经营权行垄断经营之实,特别是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与出租车公司有千丝万缕的关联,使出租车行业问题积重难返。

 

    广州试点约租车,设计方案准备体现“市场运行、开放经营、智能管理、优质服务”的特点,从文字上看,令人为之一振。但所谓市场化方式运作,从新闻报道中看,仅仅是以开放的方式吸纳各类互联网公司参与智能化调度,并非约租车市场的特许经营权开放。而明确约租车的经营主体为企业,更让人怀疑约租车的管理体制,似乎要照搬普通出租车的管理体制。

 

    应该说,这样的改革是不够彻底的,有着“穿新鞋走老路”的嫌疑。尤其是,现行的出租车管理体制下,各地频繁曝出激化的矛盾,譬如出租车司机集体停工抗议畸高“份子钱”和出租车公司的“无本万利”。那么,这种管理体制如果移植到新生的约租车领域,注定会让其携带上垄断经营的胎记面世,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。

 

    国际上通行的模式是,在制定最基本的准入条件下,所有通过资格考试的出租车司机自由进出出租车行业,政府和行业管理组织只负责行业监督管理。但在我们这里,个体出租是被禁止准入的。这种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在出租车行业异常明显,与各个领域加大开放力度的市场化改革,显得格格不入。

 

    设置准入条件适当放开个体出租,让多种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形成竞争,最终消除垄断,是解决这个行业诸多问题的关键。如果彻底改革普通的“巡游”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尚有难度,那么不妨从新兴的约租车行业改起,只有“由内到外”的新,约租车才称得上是一个全新的事物。某种意义上说,准备挂挡上路的约租车,有义务为传统的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探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