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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损险保费新标准仍存变数

2010-03-03 来源:大河车网

“听说车损险保费可能要下调了?”王先生有一辆开了5年的私家车,最近听说车损险今后将可能按折旧后的车价为基数计算保费,意味着今后缴纳的保费可能逐年减少。而记者从保险业内了解到,确实有与此相关的《征求意见稿》下发到各家保险公司,但新标准能否最终实施还存在不确定性。

记者近日从沪上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与保险公司多次讨论后,已经下发《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引起业内关注的是,在草拟的车险条款修订指导意见中,车主最常投保的车损险有较大变动。

计费基数或考虑折旧

目前,车损险的保费是以被保车辆的价值乘以一定比例得出的,虽然目前关于被保车辆价值的确认有三种方式,分别是按新车购置价、实际价值或协商确定,但保险公司在实际运营中不论新车、旧车,普遍按照新车购置价(包括购置税)为基数,即使车辆使用了若干年后,缴纳的保费仍与新车时相仿。

而在下发不久的《征求意见稿》中,在车损险计价基数上,要求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或者协商确定,实际价值则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,如果采用这一标准,则计费基数将随着车辆的折旧而逐年降低。

私家车年折旧约7.2%

根据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征求意见稿看,草案中明确给出了车辆折旧的计算标准,“规定折旧金额=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×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×月折旧率。”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,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折旧。另外,9座以下客车的月折旧率考虑为0.6%,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考虑为0.9%,折旧金额最高不能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%。

用来确定保费的基数变成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部分,基数的下降也会使实际保费逐年下降,车主无疑将是受益人。以一辆使用了5年的家用轿车为例,每年的折旧率约为7.2%,该车主投保车损险的费用将比以往减少30%。

不少车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,保险公司只按包含车辆购置税的新车购置价来确定车损险保费,这种做法“很不合理”,他们普遍期盼车损险能尽快降价。

保险公司也有苦衷

“车险生意是越来越不好做了。”多家产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不约而同地“诉苦”。据了解,车损险是车险保单中的“大头”,保费占比超过50%。据估算,如果草拟的车损险新条款开始实施,那么保险公司在车损险上的保费收入将大幅缩水30%左右。这对于本来就在车险业务上普遍亏损的保险公司来说,无疑是不小的冲击。

一家上市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车险部门经理陈小姐向记者透露,目前车险业务占其产险保费收入的70%左右,最高时甚至能达到90%。但如果新的车损险条款草案最终被实施,则会导致保险公司在较高的赔付成本压力下,利润进一步下降。

同时,记者也最新获悉,在保险公司普遍对此有争议的情况下,相关部门对车损险的新条款仍将“斟酌”。保险行业协会近期将与各家保险公司进行具体商讨,内容包括普遍关注的折旧标准等。相关人士特别向记者强调,目前车损险条款草案只是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,发生变动也很正常,最终实施还要参考保险公司的业内意见,以最大程度地平衡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