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建立交通四级预警级别 严防交通事故

2012-11-06
    为有效应对冬季雨、雪、雾、冰冻等恶劣天气,全面提升道路管控能力,11月5日,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《2012—2013年度今冬明春应对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工作预案》,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,全力确保冬季道路安全、有序、畅通。

    针对不同的气象条件,建立蓝色、黄色、橙色、红色四级预警级别,不断完善应对处置预案,提高快速反应能力。针对易发生险情的路段和点位,提前制定限行、绕行、禁行等应急处置工作措施,利用周边道路分流车辆,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。针对特大暴雪等灾害性天气,提前做好实施全市交通管制的工作计划,第一时间实施全市交通管制。

   与气象、应急办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,第一时间掌握恶劣天气气象预警信息,及时启动相应的预警级别。成立交警支队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指挥部。发生恶劣天气时,支队班子成员和大队领导按照分工全部进入指挥岗位;市、区两级调度室对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受灾情况进行全方位、不间断的视频监控,及时下达调度指令,随时调整预警级别。

   级别预警启动后,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警力全员上路。市区大队在主次干道所有灯岗和易堵路口、桥梁、涵洞、坡路部署执勤警力疏导交通,在主次干道部署巡逻警力巡视,及时排除各种堵塞隐患。郊区、开发区、县(市)大队在国省级公路部署足够数量的执勤警力,加强道路特别是事故隐患点、危险路段以及桥梁、隧道等重点部位管控。

   沈阳交警部门将自备一定数量的除雪剂,遇重要点段路面出现积雪、结冰,严重影响通行秩序或交通安全,而环卫部门未能及时清理时,组织民警进行抛撒,以消除交通妨碍和安全隐患,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。积极联系公交公司、运输企业等相关单位,建立大型清障车、大吨位吊车、平板车24小时联动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