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主贴纸改车牌 驾驶证依法记12分
2012-10-26
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执法,车主冼某将自己车牌中的“E”用贴纸改为“F”,修改后的车牌号恰巧与另一车牌重合,导致另一车主黄先生无辜收到24张罚单。前天上午,正驾驶改号车的冼某在天河区被交警拦下。
一个月前,车主黄先生发现,近几个月家中平白无故多出许多交通罚单,上面的时间地点均与自己的出行不吻合,怀疑被套牌,因此向交警部门报案。接到报案后,办案民警锁定了粤A17XXE号车牌的小型客车,并查清该车车主冼某自2012年4月起,用贴纸将车牌中的“E”部分遮盖成“F”,以逃避罚款。
据了解,变造机动车号牌的5个月以来,冼某共发生24宗交通违法记录被电子警察拍摄,包括超速、变道等,造成三千多元的罚款。
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官周正田表示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冼某已被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,驾驶证依法记12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