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营改增”试运行 车窗禁贴反光遮阳膜

2012-09-01

    本市开始“营改增”试点,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新规今天起实施,将改变市民的生活。

    车窗玻璃禁贴遮阳膜

    新的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今起实施。新国标规定,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(指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)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%。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。公路客车、旅游客车和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%,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和隔热纸。

    “营改增”今天起试点

    今天起,本市将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,试点领域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。据有关部门估算,参与本次“营改增”试点的本市企业近13.8万户,在执行新税制后或全年减税165亿元。